資源保育論的危險是它可能會造成偏頗的、以人類利益為主的倫理觀與道德觀。由於衡量工具性價值的方式最方便的便是轉換成貨幣單位以做出「估算」,如果說有一天決策砍掉一片森林建水庫會對國家有利時,技術官僚將會不顧其中的美學、倫理,以及可能隱涵在背後的「長期經既貼現」的負利,而做出「無法回復」的決定---一旦某些自然消失後,將無法逆轉回復。且隨著荒野消失後的美的價值,以及其他種種對人類心靈的撫慰力量則無從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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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保存論最大的問題就在於人與自然間共處的模式。許多原住民種足在荒野中生存年歲已久,已發展出一套遂行於自然的素樸環境倫理觀,荒野保存論者主張的「無人的國家公園」(指無人居住,不是沒有遊客),或「不可以人力干預」,都與原住民的生活模式產生了衝突。柯倍德教授將這種來自原住民的反省稱為「第四世界對荒野保存論的批判」。他說國家公園成為剝奪原住民生存的工具,並且忽略裡面的居住者。而馬克斯主義則批判將「荒野」視為休閒是資本主義中一種奢侈享受,是「高度工業化都會生活的一種逃避,是中產階級的鴉片」。(柯倍德,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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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現代自然書寫者中,徐仁修與陳煌可說是色彩較鮮明的「荒野保存」論者。徐仁修認為荒野應無條件地與以保存,他從荒野的美感價值,也從荒野的資訊價值來支持自已的立場……他認為人為力量一旦介入荒野,「破壞也就註定了」(徐仁修,1995)
對照整個社會的環境決策來看,在八0年至九0年間,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的成立也正是當時被認為最具正面意義的「保育模式」。……但今天我們發現,以生物保護、資源利用、觀光等目的為主的國家公園模式,不但引起法令與原住民生活模式間的衝突,且為了將自然資源「觀光化」販賣,大量興建道路、種植觀賞植物,引起了「究竟是保護還是破壞」的爭議。……荒野保存的模式,缺乏考慮到「人的條件」,也未考慮到部分原住民文化仍保留著與荒野緊密互動的生存模式。這也是近年蘭嶼國家公園與馬告國家公園皆遭受到達悟族與泰雅族人強力反對的原故。時至今日,國家公園以不被視為是有效、符合正義的唯一保護模式了。
劉克襄與洪素麗則從觀察與反省中漸漸摸索,他們的概念較趨向變動性,前後期有許多轉變的軌跡,強調人的環境與荒野環境的適度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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